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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申請安養常見之Q & A.

問:中風、重度癱瘓或是肢體障礙的人,可以到創世安養院嗎? 
 
答:
本會安養院為專責照護植物人及重度臥床失智症,因此須具備以下資格:
(一)植物人或失智症(須為重度臥床者)之身心障礙手冊
(二)低收入戶
(三)無法定傳染病(如梅毒、愛滋病、肺結核)
(四)不須長期依賴呼吸輔助器

 





問:我的家人是身心障礙者但不是植物人,創世基金會可以給予什麼協助?
 
答:
本會的社工人員,可提供以下協助:
(一)情緒分享與關懷支持。
(二)轉介服務:評估個案及家庭需求,適時提供轉介服務。
(三)社會福利諮詢:提供案家相關福利諮詢,如低收入申請、居家護理、輔具申請、急難救助及復康巴士等。

 





問:創世基金會除了提供安養服務外,還有其他服務嗎?
 
答:
多年的服務過程中發現,仍有部分植物人由家人自行在家照顧,為使其不必遠離家園,在家就可獲得輔導與專業照顧,故本會試辦免費到宅服務(北、中、南皆已展開,歡迎來電詢問)。由專業的社工人員及護理人員,至植物人家中提供下列服務:
1.資源連結: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、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申請等。
2.轉介醫護資源:轉介居家照護、喘息(臨托)服務。
3.轉介社福相關機構:如教養院、護理之家等。
4.到宅居家護理服務:提供個案健康及疾病狀況監測及照顧知能指導等。
5.生活照顧部分:協助個案如沐浴、穿換衣、洗頭、翻身、拍背、關節活動、環境美化改善等。

 





問:如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?
 
答:

可檢附申請者之戶口名簿影本一份、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,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,經公所承辦人初步審核填寫鑑定表中基本資料後,持該鑑定表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。
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範圍的障礙類別有下列項目:
(1)視覺障礙者(2)聽覺機能障礙者(3)平衡機能障礙者
(4)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(5)肢體障礙者(6)智能障礙者
(7)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(含心、肝、呼吸器官、腎、吞嚥機能障礙、胃、腸道、膀胱、造血機能)
(8)顏面損傷者(9)植物人(10)癡呆症者(11)自閉症者(12)慢性精神病患者
(13)多重障礙者(14)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(染色體異常、先天代謝異常、先天缺陷)

 





問:如何申請低收入?
 
答:
一.低收資格: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(94年公佈之最低生活費標準:北市為15,840元、高市為9,711元、其餘縣市為8,770元);動產及不動產另有限制。
二.應附文件
1.全戶戶籍謄本(子女已出嫁或入贅且未共同居住者應附證明,得不計)
2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3.身心障礙者本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。
4.全戶財產暨所得資料正本
5.其他(學生證影本、診斷證明書、服刑證明、警察機關之失蹤證明文件等)
6.印章
三.辦理方式:備齊資料後向戶籍地公所社會(民政)課或里幹事提出申請。

 





問:低收與托育養護有何不同?
 
答:
兩者皆為縣市政府的社會福利補助措施,不同點如下:
1.辦理對象不同:一般民眾若家庭狀況不好,可以試著申辦低收,但托育養護必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才可申辦。
2.核算內容不同:低收為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倍,托育養護為不超過4倍;低收另須考量到財產及存款部分,而托育養護目前只考量到所得、租金及利息等部分。
3.補助方式不同:低收補助每月會直接劃撥至申請者本人郵局帳號,而托育養護補助則每季或每半年由安養機構向社會局提出申請,再撥款至安養機構。

 





問:為何我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被停發?
 
答:
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被停發的原因有:
1. 身心障礙手冊已經過期,尚未辦理後續鑑定。
2. 身心障礙手冊已辦理完成,但戶籍所在地公所民政課,尚未來文函請續撥。
3. 遷出本縣。
4. 接受本縣托育養護補助,不得重複申請生活補助。
5. 年滿六十五歲需申請老人生活補助。

 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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