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清寒植物人安養院
簡介
壹、 設立宗旨
安養家境清寒植物人及重度臥床失智老人,以維護人性尊嚴,紓解案家經濟困苦,增進社會祥和。
貳、 本會附設安養院概況
| 單 位 |
院
址 |
床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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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
話 |
| 台北總院 |
100 台北市北平東路28號2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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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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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8357700
02-239677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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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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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基隆市孝二路39號4樓之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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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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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42147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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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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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 台北縣板橋市四川路二段16巷10號3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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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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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89664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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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店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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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1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493號3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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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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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866765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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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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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 桃園市復興路70號3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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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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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-33978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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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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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 新竹市和平路142號2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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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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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5-2311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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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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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 苗栗市站前1號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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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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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7-2758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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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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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8 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668號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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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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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3841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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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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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0 嘉義市友愛路562號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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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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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-23205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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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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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1 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三段253號3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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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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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-26016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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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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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2 高雄市苓雅區民生二路六十號一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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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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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-26128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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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山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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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0 高雄縣鳳山市光遠路406號3樓 |
41 |
07-7905897 |
屏東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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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 屏東市光復路114-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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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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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-73233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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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 申請條件:須檢附資料,請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公所辦理申請
◎植物人或失智症(重度臥床者)之身心障礙手冊。
◎政府列冊低收入戶者。
◎本院申請表(請案家監護人、親友或社工員填寫)。
◎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。
◎縣市社政單位委託養護公文。
【◎個案須無肺結核、疥瘡、無使用呼吸器 ◎若有氣切者本會可安養】
肆、申請手續(流程)
備註:本會社工員可提供辦理諮詢。
伍、通知入院後案家應配合事項
◎初入院時,由家人護送到院,並在院內陪同三天,協助院生適應新環境。
◎為維護親情,家屬每月需到院二十四小時,協助護理人員照料院生。
◎經護理人員評估需送醫治療時,將以電話通知家屬送醫並自行至醫院照顧。
◎農曆過年可接院生返家過節,不接回者需到院陪同過年。
◎院生死亡喪葬事宜請自行處理,喪葬費用可申請補助。
陸、服務內容
◎ 護理照顧:採二十四小時三班制,提供服藥、叩背、抽痰、灌腸、翻身、量血壓、體溫、脈膊等服務。
◎生活照顧:四小時灌食一次、二天洗澡一次、定期理髮、剪指甲等。
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清寒植物人安養院
申請表(網路版)--下載申請表
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體檢表--下載體檢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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